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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作者:      信息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30           阅读次数:1842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省六建(2022)法中招1

 

 

 

招标人: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新尚创智中心一期”项目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招标人: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招标人承建的新尚创智中心一期项目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业主方为成都新尚创智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于2019年1月25日开工,到2021年初项目除剩余部分外墙面零星施工及业主方分包内容中收边收口外基本完工;完成阶段性作业验收结算认定为330673643.98元,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应收工程进度款277922597.38元,实际已收工程款211731040.36元,按合同约定欠收工程工程款66191557.02元。此后招标人多次催收未见效果,截止2022年6月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仍欠已认定工程进度款66191557.02万元。

期间经多方了解,业主方由于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以及自身经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资金链出现断裂。到2022年3月由于未按期交房,出现小业主上访和围堵等不稳定因素现象。温江区政府为落实“三稳三保”政策要求,对业主方在温江的房产项目进行强监管,同时对其销售账户进行监管。

为了工程顺利进行,在温江区政府组织协调下,招标人与业主方于2021年11月4日、2022年1月10日分别签订了《新尚创智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新尚创智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二)》。上述补充协议签订后,业主方却未按其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另,业主方向招标人承诺的无瑕疵支付担保未落实。

鉴于业主方成都新尚创智置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招标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为保障招标人债权权益,拟启动法律程序,主张工程款118942603.62元,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逾期违约金及利息、逾期支付进度款、补偿款利息计7295203.26元等经济赔偿责任。

服务内容:

1.须在24个月内完成代理目标;

2.在本项目债权回收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建议,并根据公司需要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3.为本项目债权催收过程中的重大决策、重大疑难问题等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招标人需要列席相关会议;

4.对本项目债权催收进行调查、参与谈判,与政府、法院、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必要时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送律师函;

5.若本项目债权回收存在“以房抵债”,则投标人须参与审查、起草、修改相关协议,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内部请示事项的呈报、资料梳理、把控企业合规风险;

6.每月25号前,定期向招标人书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7.此项目相关案件的其他法律专项服务。

 

联系人

运营管理部:028-83376380,王国威:13772417013,许晨:13438100017

服务目标

通过和谈、诉讼、和解、调解等方式,以现金形式或以物抵债等方式实现招标人的债权回收。

服务范围与时间(暂定)

本次服务为全过程服务,自委托合同签订至债权回收完毕。本次委托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含反诉)一审、二审、 保全、执行、和解、调解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执行异议案件等所有程序,直至招标人债权回收完毕。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择优录取。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和资格条件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最佳方案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专业的团队、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体现竞争实力。

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2.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不少于十五人,其中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五人;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4.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队伍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5.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执业准则。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且在华西集团范围内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6.指派的代理律师有代理同类案件的经验,代理的同类案件应不少于5件,附服务业绩(附裁判文书等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及报价注意

1.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法律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一旦成交,双方将严格按照成交价格签订、执行相关业务约定书,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投标报价。

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据实填列,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遗漏。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我司运营管理部,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6号星辉大厦十楼1018投标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八条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需提交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2.投标文件编制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要求,详实、全面,其中,代理方案需详细分析诉讼标的金额的计算方式、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及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诉讼风险等。

3.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4日10:00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10 24日10:00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6号星辉大厦十二楼接待室。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将采用综合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审原则选择中标人,评标规则见投标须知6.2条。

统一答疑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10 21 9:00-12:00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6号星辉大厦十会议室。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招标说明

    1.1 招标背景与目的。因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承包的 新尚创智中心一期”项目法律服务需求而进行。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通过书面合同予以明确。

1.2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并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1.3 中标人应即时关注我司官网发布的中标信息,并于中标信息发布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1.4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即表明投标者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款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1.5 投标人应已熟知本次招标的背景与目的,自愿做出投标行为,并愿意接受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二、服务要求

2.1项目服务对象介绍

服务对象为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2服务要求

2.2.1投标人指派的律师代理的同类案件应不少于5件;

2.2.2投标人指派的代理律师应积极跟进案件,主动、及时向公司汇报情况,并主动提出解决方案;

2.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个月内计算、确定起诉金额并启动司法程序,案件受理后36个月内实现案件目标;

2.2.4法院文书等资料原件需至少交一份给招标人留存。

2.3代理模式和取费标准:

2.3.1代理模式:全风险代理方式

2.3.2计费标准及方式:

 (1)基础费用报价:最高不得超过5元;

 (2)现金方式回收的:本金部分不超过0.6%,利息及其他部分不超过3%

(3)以调解或和解结案的:首次开庭前,招标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回款的,代理费按照中标价20%的比例收取;开庭后到法庭辩论终结前,招标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回款的代理费按照中标价30%的比例收取;法庭辩论终结后启动执行程序前招标人以调解、和解方式回款的,代理费按照中标价50%的比例收取

 4以物抵债方式回收的:在现金回收报价费率基础上打7

2.4投标书无效,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及废标的情形:

2.4.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的。

2.4.2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全面响应的。

2.4.3未密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2.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2.4.6违反法律法规和《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禁止性规

定的。

2.4.7 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在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关于法

律服务招标、中标、案件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2.5. 特别说明:

2.5.1本次委托代理采用全风险代理方式,投标人应当认真分析案情,并根据自己的分析和报送的代理方案进行报价。

2.5.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择优录取,不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

2.5.3本次服务为全过程服务,自委托合同签订至债权回收完毕。本次委托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含反诉)一审、二审、 保全、执行、和解、调解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执行异议案件等所有程序。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八条“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六套,密封递交。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10 24 日10:00。密封提交至我公司运营管理部,联系人:王国威:028-83376380,1377241701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10  24 日 10:00。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6号星辉大厦十二楼接待室

5.2开标流程

5.2.1唱标

5.2.2中介机构陈述代理方案(10分钟)

六、评标

6.1评标小组的组成

招标人将按照《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华西发【2020】3号要求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单数数量组成。

6.2评审表

6.2.1评标小组评分标准打分表

 

 

 

 

 

 

 

 

 

 

 

 

 

 

 

 

专项法律服务评分标准打分表

评分人:                             投标人:

序号

评分项目(总分100)

满分

评选分

 

 

1

 

 

案件法律分析

权利、义务、责任分析及案件风险分析清晰、专业;争议焦点归纳准确科学;案件结果预判专业,有说服力

案件分析清晰专业;争议焦点归纳准确科学;案件结果预判合理有说服力(10-20分)

20

 

案件分析较为清晰专业;争议焦点归纳基本准确科学;案件结果预判基本合理有说服力(5-10分)

案件分析较为一般;争议焦点归纳模糊;案件结果预判欠缺说服力1-5分)

2

服务方案

综合评议服务方案,方案应完全响应招标需求,内容详尽、专业、完整,质量保障措施完善,方案切实可行,最大程度保障招标人债权回收。

响应招标需求,服务方案内容详细、专业、完整、切实可行(10-20分)

20

 

 

响应招标需求,服务方案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性一般(5-10分)

响应招标需求,服务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可行性较差(1-5分)

3

中介机构规模

专职执业律师规模

专职执业律师50人及以上4分

4

 

专职执业律师25人至49人3分

专职执业律师24人及以下2分

4

中介机构业绩

 

类似案件业绩

(须是本案件代理团队成员业绩)

基础分:

代理建工领域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总计5000万元及以下的计3.5分

代理建工领域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总计5000万以上不足10000万元的计4.5分

代理建工领域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总计10000万元以上的计5.5分

 

10

 

 

加减分项:

(一)代理上述案件终审支持金额或终审减损金额占诉请金额

占比80%以上的加2分

占比61%-80%的加1分

占比50%-60%不加减分

占比50%以下的减1分

(二)三年内担任法律顾问单位情况(最高加2.5分)

担任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关,或大型建筑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单位或为大型建筑类国有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加2.5分

担任建筑类事业单位、建筑类企业的法律顾问加1.5分;

 

5

 

 

 

 

承办律师资历、社会资源及社会评价

 

 

 

 

 

 

 

 

 

 

指派团队责任心和社会评价情况

基础分:

代理团队主办律师执业15年以上计3.5分

代理团队主办律师执业10年以上计2.5分

代理团队主办律师执业5年以上计1.5分

代理团队主办律师执业5年以下计0分  

 

加减分项目:

近五年内律所或团队律师获奖、任职情况(包括国内国外,最多加2.5分)

律所获律协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加0.5分

承办律师获得市级以上律协优秀律师称号的加0.5分

承办律师为律所主任或高级合伙人的加0.5分

承办律师有房地产建筑方面专业律师资质的加1分

律所或团队律师近二年内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减1分

 

6分

 

6

中介机构社会资源

中介机构社会资源

 

 

 

基础分:

递交符合要求的立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的计5分;7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的计2.5分;7个工作日以上的不计分;

 

5分

 

7

代理费报价

1.以本次有效的投标报价平均价或平均费率为基准价。

2.基础服务费报价满分10.5分。等于平均价或投标报价为0元的得满分,高于平均价的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5;低于平均价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基准价)×10.5。

3.本金报价满分14分。等于平均费率得满分,高于平均费率的投标费率得分=(基准费率/投标费率)×14;低于平均费率的投标费率得分=(投标费率/基准费率)×14。

4.利息报价满分10.5分。等于平均费率或费率为0的得满分,高于平均费率的投标费率得分=(基准费率/投标费率)×10.5;低于平均费率的投标费率得分=(投标费率/基准费率)×10.5。

5.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费率报价为百分数小数的,只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

 

35分

 

8

总分

 

100分

 

 

 

 

6.3 评标原则与评标步骤

6.3.1 本次招标将采用综合评审办法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见本章6.2,分部分分别评分再汇总,根据综合评审原则选择中介机构。

(1)公司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标小组以及评标活动。

(2)评标小组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指标和评审标准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评审,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发表意见、打分并签字确认。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存在取消资格的投标文件予以备注“废弃”,不进行评分。

(3)评标小组根据各评标成员的评分意见进行汇总,根据最后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以得分高低排序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形成定标报告并签字确认。

   (4)评标小组共同签署定标报告,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即时在我司官网公布。

6.4 招标过程中,当出现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时,称为招标终止,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招标和评标,并向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说明情况。

6.5招标过程中,当投标人不足三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时,称为流标,招标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6.6招标人无需对评标过程及未中标等原因向投标人作出解释,招标评标程序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投标人可以查阅所有招投标存档资料,但不得复制、拍照和摄像。

 

七、合同的签订

7.1招标人将在公司官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发布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7.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规定中标时间内拒不签订合同或书面表示放弃此次中标,招标人将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拒绝签订合同,则该招标项目流标,招标人将按规定重新招标。

7.3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在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介上发布有关招标人法律服务招标、中标、案件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废标,终止签订合同。已签订代理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4主要合同条款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应当具有以下主要合同条款(具体合同条款以双方最终协商签订代理合同内容为准):

 

 

 

 

 

 

 

 

 

 

 

 

 

 

 

 

 

 

委托代理合同(格式)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6号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一)委托代理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指派_____________律师为                一案在下列第        项约定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非诉讼阶段(至完成约定非诉事务);

2.诉讼阶段(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反诉、破产重整及财产保全程序),包括不限于:

(1)组织证据材料,草拟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各类法律文书,参与法官会见及案件庭审;

(2)协助甲方与对方进行谈判并负责起草相关协议;

(3)出席案件相关问题的讨论,提供法律意见、进展报告、案件总结等;

(4)协助参加可能的庭外、庭内调解、和解事宜。

3.仲裁阶段(仲裁终结);

4.其他约定:_____                                      

(二)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三)委托代理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结时止(包括判决、调解、和解等任何方式结案并执行完毕)。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安排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代理律师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甲方事务时,乙方有且仅有一次机会在经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师执行本合同约定事务,以保证代理的延续性和完整性。

(二)乙方律师应组成专门的项目团队,由主办律师带领团队成员分析讨论案件,负责把控案件质量和进度,以最优化团队组合。

(三)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四)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法律依据作出的判断,向甲方提示法律风险,尽力维护甲方利益。

(五)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后,就本案事实与法律问题与甲方进行深入讨论,并准备相关材料,根据甲方要求,由乙方律师适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等法律文书。

(六)乙方律师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律师工作报告,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及案件进度情况。并密切联系和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视情况安排会议讨论。

(七)案件办理完结后,向甲方提交结案报告和完整卷宗资料。

(八)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九)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十)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务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收费,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三)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四)因甲方提供的证据出现重大遗漏,或提供的证据缺乏真实性的,或提供的证据不具合法性而致本案对甲方重大不利,甲方不得拒付律师费。

(五)乙方是根据甲方单方提供的事实和证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式进行预见性分析和提出权利要求的,最终的代理结果可能与该分析和主张有所不同,乙方及代理律师不保证案件绝对效果,对案件在法律上的分析不视为乙方及代理律师对甲方的承诺;在代理过程中未达到效果,而没有实现委托目的的,不视为乙方及代理律师的过错,甲方不得拒付律师费。

(六)甲方指定xxx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意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七)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诉讼效果要求(代理目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后      完成案件结案并实现甲方案涉项目债权回收。

第五条  法律服务费(代理费)

(一)通过法院判决方式结案:

法律服务费金额=前期费用(≤    万元)+收回工程款本金    %(≤  %)+收回其他费用总金额(利息、违约金、停窝工损失等)   %(≤  %),在甲方实际收到案件回款后计算支付。

(二)通过调解或和解结案(法律服务费计算方式同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1.首次开庭前,招标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回款的,代理费按照中标价    %的比例收取;  

2.开庭后到法庭辩论终结前,招标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回款的,代理费按照中标价    %的比例收取;

3.法庭辩论终结后启动执行程序前招标人以调解、和解方式回款的,代理费按照中标价    %的比例收取。

(三)若通过抵入实物资产方式回收债权的,法律服务费按现金回收方式的   %计算支付。

(四)前期费用       万元,在本代理合同签定后十日内,由甲方转账支付乙方,前期费用包含在全部律师代理费用中,在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代理费用时由甲方予以扣减。

(五)乙方律师办理本案件所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印费、查档费、差旅费、通讯费、伙食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乙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代理费)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六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本案所需要向司法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缴纳(或预缴)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再支付后续费用,以甲方书面解除函件送达乙方之时发生解除效力。

1.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乙方律师应每月25日前向甲方书面汇报案件进展及下一步实施方案,若乙方律师连续两个月未向甲方书面汇报的;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需求参加相关案情研讨会议,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的;

3.乙方在签订代理合同后      内未完成案件结案并实现甲方案涉项目债权回收的;

4.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乙方指派律师在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介上发布甲方本案法律中介服务招标、中标,案件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的;

6.甲方将在每年末,对该年度法律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7.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事务原则上应当由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中指定的主办律师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更换主办律师的; 

8.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三)~(九)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二)出现上述解除合同情形的,甲方有权书面致函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函件送达乙方之时发生合同解除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下任意一款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律师服务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三)~(九)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另订书面协议解决。

2.乙方确认: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不存在欺诈、胁迫、误解等情形。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持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发生效力。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甲、乙双方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向该地址送达通知即视为向对方履行了通知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变更的,向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书面通知、文件、资料的视为有效送达。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通信地址:  成都市星辉中路16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通信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文件格式(请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样式填写,正式提交投标文件时将该条删除)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

 

 

 

 

  

 

 

 

 

 投标人:

 

年   月   日

 

 

  

 

 

(一)报 价 函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

我方全面研究了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服务,服务费报价如下:

 (1)基础费用报价:

 (2)现金方式回收的:本金部分×%,利息及其他部分×%。

(3)以调解或和解结案的:首次开庭前,招标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回款的,代理费按照中标价20%的比例收取;开庭后到法庭辩论终结前,招标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回款的,代理费按照中标价30%的比例收取;法庭辩论终结后启动执行程序前招标人以调解、和解方式回款的,代理费按照中标价50%的比例收取。

 4)以物抵债方式回收的:在现金回收报价费率基础上打7

本报价已充分考虑了各种风险,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费用。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4、我律所已经知晓招标文件中资质、资格等要求,我律所承诺符合所有要求。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二)承诺函

(招标人):

我所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不存在与招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的情形。

四、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所承诺:《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招标文件(省六建(2022)法中招 1号)》及相关证据材料仅用于本案案情分析,我所会妥善保管,保证不泄露,保密的程度应不低于我所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和审慎程度。仅我所的下述人员可接触保密信息:投标唱标人员、参与本案分析人员。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我所不会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也不会将保密信息用于他用。

 

我所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存在虚假,我所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三)单位授权书

(招标人):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四)代理方案

(详细分析诉讼标的金额的计算方式、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及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诉讼风险等。正式提交投标文件时将该条删除)

 

 

)附件

1、律师事务所规模、资质、专长及信誉等情况

2、律所服务团队成员构成、执业证书、专业水平、从业经验及业绩等情况

3、其他与评标有关的文件

 

 

 

 

 

注:本着节约社会资源的原则,请各有意参与本次投标的中介机构节约纸张,无需大篇幅添加附件。可按照《专项法律服务评分标准打分表》的评分标准提供足以证明中介机构规模、荣誉、业绩、承办律师资历等的附件。例:判决书内容较长,仅需展示代理律师、诉讼金额、判决金额的页面。

 

 

 

 

 

 

 

 

 

 

 

 

 

 

 

九、档案查询及意见反馈

8.1中标结果出来后,所有投标单位可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资料档案进行现场查阅,但不得复制或拍照、摄像。

8.2投标单位对招投标过程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向招标人书面反馈,书面意见提交至招标公告联系人处。

8.3投诉电话: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28-83332246。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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