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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公司关于公开选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4-22 阅读次数:5700
为顺应安装公司发展,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关于公开选聘副总经理实施方案的报告》,结合安装公司实际,拟开展副总经理公开选聘工作,选聘信息如下: 一、选聘职位 副总经理 1 名 二、选聘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公开选拔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重能力、重实际、群众公认原则; (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聘方式 选聘按照"公开报名、自愿参与、择优选聘"的原则进行。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正确行使权力,团结同志,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批评监督。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从事工程技术相关管理工作10年以上; 4、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 (三)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4月22日9:00-4月26日17:00 方式:由本人下载并填写 《安装公司公开选聘副总经理信息登记表》,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安装公司综合办(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9号)。 六、选聘程序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综合产生。面试时间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8-8339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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